評選標準 1、創新創意35%:美觀設計、具差異化、獨特創新展現。 2、市場價值35%:符合市場需求,具商品化潛力,或異業合作之可行性。 3、完整功能30%:作品和應用場域設計符合太陽光電原理或相關之環境需求。 4、主題加分(10%):符合競賽主題,設計內容可協助解決現況問題。